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2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五期)》,涉及南京市溧水区月香农家乐餐馆经营的益生菌复合芒果味果汁饮料(灭菌型)(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80732075)。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08g/100g(标准指标:≤0.3 g/100g)。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1-06-17,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产品12瓶,货值60元。该店实施主动召回,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产品。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的益生菌复合芒果味果汁饮料(灭菌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当处字【2021】130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