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以下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现公告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序号 | 食品经营者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经营场所 |
1 | 厦门尚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212MA31R9P39F | JY23502120118935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环城西路639号419 |
特此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