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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天津市东盈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2021-10-27 11:28: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6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析致通标技术检测(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DC21110117188430688),涉及蓟州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检基本情况:

经检验,天津市东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家有菇事系列食用菌,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经抽样检验,所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22日向天津市东盈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现场查明,该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将生产的不合格批次家有菇事系列食用菌5箱,销售到北京市平谷区,当事人于2021年8月22日进行了产品召回,2021年8月23日经销商退回了3箱零7袋《检验报告》涉及批次的家有菇事系列食用菌,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23日扣押了当事人召回的3箱零7袋家有菇事系列食用菌。

天津市东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家有菇事系列食用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1、没收召回的3箱零7袋不合格家有菇事系列食用菌;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3、罚款50000元。罚没合计50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蓟市监处罚〔2021〕73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该企业对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强管理,在工作中加强质量的监管,对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情况及负责出厂检验的人员强化监管,专人负责,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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