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2期)。
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2期)
近期,高淳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苏果超市(高淳)有限公司天河路店销售的轻咸蛋糕(肉松轻乳味)。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2千克,货值99.6元,已销售2千克,货值111.6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轻咸蛋糕(肉松轻乳味)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推测可能是生产、运输或储存环节原因造成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1.6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字【2021】201号。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