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21年第26期)显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1期)涉及淮安市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51期)涉及淮安市生态新城苏闽南北干货店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7月23日向淮安市生态新城苏闽南北干货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的同批次花生米剩余16.37kg,执法人员已封存处理。经调查,当事人从赵杰粮油商行共购进花生米44.5kg。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目前,企业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