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鹤鑫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鹤鑫笨榨大豆油。近日,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
经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鹤鑫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鹤鑫笨榨大豆油1批次不合格。产品名称为鹤鑫笨榨大豆油,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4日,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鹤鑫油脂有限公司,经营者李鹏,地址:嫩江市鹤山农场场直工业园区(原小学院内)2号楼。
风险控制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嫩江局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企业暂停销售,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企业共生产笨榨大豆油450公斤,已销售3.6公斤,封存446.4公斤。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经营单位辖区各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食品企业处理结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鹤鑫油脂有限公司 | 嫩江县鹤山农场场直工业园区(原小学院内)2号楼 | 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鹤鑫油脂有限公司 | 嫩江县鹤山农场场直工业园区(原小学院内)2号楼 | 鹤鑫笨榨大豆油 | 900ml/瓶 | 2021/8/24 | 苯并[a]芘 | 12.8 | ≤10 | 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