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8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8号)
关于对临海市朱曰富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6月15日;不合格项目:二甲戊灵;被抽样单位:临海市朱曰富蔬菜有限公司;供货方:路桥区金清镇的农户徐仙宝。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21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CF2102588)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芹菜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抽检芹菜为当事人于2021年6月15日从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的农户徐仙宝处购入,同批次共购进40斤,购进价格1元/斤,芹菜购进货款共计40元,现金支付购进货款,销售价格3元/斤,销售金额共计120元,除去支付给市场的管理费,获利74元。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路桥区金清镇的农户徐仙宝的身份证明及进货凭证。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我局对其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芹菜采购自路桥区金清镇的农户徐仙宝,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票据,我局已将线索移送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