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木薯淀粉)。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木薯淀粉)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的内容,涉及我局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1450000622231298 | 样品名称 | 木薯淀粉(嫩肉生粉) |
生产日期 | 2021年03月09日 | 型号规格 | 200克/袋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南宁市福又多超市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菌落总数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涉案产品为委托生产的产品,当事人为委托生产关系中的受托方,对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生产行为负责。
当事人未对食品原料进行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生产时对无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即生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2月16日已就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过警告的行政处罚,现当事人存在拒不改正情况,并因当事人的拒不改正行为导致本案涉案产品不合格原因难以明确,同时无法追溯产品原料来源情况,因此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