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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厦门市顺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顺汇”蒜香排骨抽检不合格

2021-07-25 16:35: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检出1批次蒜香排骨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厦门市集美区集岑路1-16号 102-202集美大学财苑餐厅购进的标称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巷北工业区池王宫路256-2522(A栋第三层)厦门市顺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顺汇”蒜香排骨(生产日期:2020年09月1日),胭脂红检出值为0.005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食品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抽样单编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名称不合格项目单位标准规定值/产品明示值实测值分类承检机构
1DC21350200361305134厦门市顺汇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巷北工业区池王宫路256-2522(A栋第三层)集美大学财苑餐厅厦门市集美区集岑路1-16号 102-202蒜香排骨2.5千克/包顺汇2020-09-01胭脂红g/kg不得使用0.0056速冻食品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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