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号)。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号)
关于陈光友经营的牛蛙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陈光友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牛蛙;购进日期:2021-05-10;抽样日期:2021-05-10;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31643125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牛蛙的恩诺沙星实测值为302μg/㎏,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呋喃西林代谢物实测值为0.846μg/㎏,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4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10日共购入牛蛙数量111斤,至案发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给散户,无法召回。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违法经营行为,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责任,并且索证索票齐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免予处罚。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购进该来源的牛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