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75号),涉及天津市博源电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博源电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案 | 天津市博源电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 911201107548147135 | 王树风 | 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75号 | 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 | 罚款1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