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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被罚

2022-08-22 10:42: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药监械罚〔2021〕J10号),涉及西安通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经营者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西安通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91610132791659572R

西安市雁塔区纬一路36号鱼化光电园8号楼四层西户

于良佐

610×××××××××××××1X

13×××××××97

西安市雁塔区纬一路36号鱼化光电园8号楼四层西户

陕药监械罚〔2021〕J10号

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该公司生产、经营的“氧饱和度接头、接头、压力监测器、左心减压头、心内吸引头、血液过滤器”6个品种的医疗器械为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1.没收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1521根,2.没收违法所得2230元;3.罚款100000元。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1.没收未经注册的6个品种第三类医疗器械1521根。2.没收违法所得2230元。

2021.11.09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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