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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天润岚青茶厂偷用“日照绿茶”商标

2022-05-16 15:26: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日照市岚山区天润岚青茶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8月20日,岚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岚山区巨峰镇执法检查时发现,日照市岚山区天润岚青茶厂经营现场有标注“”地理标志商标的茶叶包装袋1300个,当事人不能提供日照市茶叶协会授权使用“”注册商标证明。经过调查,当事人是从临沂购进的上述茶叶包装袋,用来包装茶叶进行销售。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无法证明上述产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岚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茶叶包装袋1300个、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曾被授予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示范商标荣誉称号,是日照市的宝贵茶业资源。查处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动为维护、提升品牌形象,进一步规范日照绿茶生产、经营行为,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来源:岚山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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