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以案说法 | 他卖的“劳力士”650元一块

2022-05-16 15:26: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李某东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8月13日,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接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承办单,李某东在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与滨州路交汇处的兴业大学城夜市销售侵权假冒手表。经调查,当事人夜市摊位上摆放标注“万国”“劳力士”“浪琴”“欧米茄”“卡西欧”“阿玛尼”注册商标标识手表57块,标价分别为450元/块、650元/块、350元/块、450元/块、180元/块、90元/块,价格与正品相差较大,商品做工粗糙,经综合判定认定为侵权假冒商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称其所售的手表均是从广州的流动摊位上购进,无进货记录,不能证明上述商品的合法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手表57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万国、劳力士、欧米茄”等属于世界级名表品牌,在国际上享有极高的声誉,普遍价格昂贵,做工精良。当事人以低廉的价格出售名表,严重扰乱了手表行业的正常市场秩序,侵犯了“万国”等国际手表品牌的商标权。通过对该案件的处罚,进一步打击了市场上的侵权行为,震慑了部分违法商户,保障了消费者和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来源:岚山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 ...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大鹏局创新“十项制 ...

  • 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机关党员 ...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宫镇枇杷迎来丰 ...

  • 完美公司:创新驱动成长,擘画大健康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