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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创科技(上海)公司半年内两次因虚假宣传被罚

2022-05-05 17:26: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阿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1 年12月19日、2021年12月22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海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反映当事人在天猫店铺“joliyoyo 旗舰店”销售的软糖,其详情页宣传的成分和实物不一样,宣传页钠的含量是0mg/100g,而实物外包装钠的含量却是 6mg/24g,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2021年12月21日,该局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协助调查函,并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其回函。

经查,天猫店铺“joliyoyo 旗舰店”由当事人开设。当事人于2021年8月10日起在该店销售“Joliyoyo 活性益生菌元软糖小熊菌vc休闲新零食糖果酸奶味*2 盒”的产品,该产品网页宣传的“宝贝详情”内写有“钠含量:0mg/100g”的内容。当事人在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所附交易记录显示,该产品自 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2月15日,交易成功34单,共计70盒;回函所附交易快照,该产品宣传页面写有“钠含量:0mg/100g”。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产品照片及当事人提供的产品实物,该产品钠含量为 6mg/24g,即 25mg/100g。故其网站上钠含量的宣传与实际不符。当事人于 2022年3月4日提供整改后页面,已无钠含量宣传内容。

至案发,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为4个月;经当事人确认,被投诉产品销量约为每个月50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就在去年12月,该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000元。处罚事由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三方信息显示,阿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568.1818万元。法定代表人宋轶寅。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化妆品、宠物用品、纸制品、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除食品)、家居用品的销售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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