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6日,重庆市药监局网站发布对重庆普健医药有限公司的当场处罚决定。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 | 法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处罚内容 |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1 | 202103031 | 重庆普健医药有限公司 | 王俊骥 | 91500108795877884E | 该公司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药品与日用化妆品、员工私人物品混放;仓库内一、二、三楼均有卫生间且无有效隔离措施,存在污染药品风险;温湿度超标养护员不能收到报警信息,探头声光报警关闭;验收无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警告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