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不要9998,不要998,只要98,马上把它带回家”“还剩最后十套,只剩最后十套,抢到就是赚到”“你还在等什么,你还在犹豫什么,赶快拿起电话抢购吧”……
超高语速的台词,配上导播高昂的语调、夸张的肢体动作,加上画面中不断减少的产品数量、闪烁的倒计时,让人不禁下单购买。但是这些购物类电视节目中销售的产品质量真的有保障吗?
近日,浙江省象山县定塘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就接到了一起电视购物相关投诉。李大爷拿着一个快递包裹匆匆地走进了定塘所,焦急地向执法人员询问刚收到的手机没法使用该怎么办?
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快递盒上的信息,快递单上并未标明商家名称及详细地址,仅有一个联系电话,执法人员多次拨打该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手机包装盒上仅贴有一张标签,包装盒内也无其他合格证明及说明书,定塘所执法人员对标签上的3C证书编号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该3C证书编号并不存在。
因李大爷的购买方式是快递货到付款,被投诉的商家为顺丰快递运营点,而货物生产商、销售商及广告发布者均不在象山县内。定塘所执法人员无法联系上货物寄出方,只能建议李大爷向电视购物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目前,电视购物的主要受众为老年人群,他们不熟悉网络购物,信息也相对闭塞,容易贪图便宜,许多不法分子瞄准了老年人追求性价比的心理,以一些“特价”“限量”等字眼做宣传,诱使老年人落入陷阱。特别是老年人群不熟悉的“智能产品”,仅凭自己的经验很难对产品质量的好坏及宣传功能的真假作出判断。
【提醒】
理性看待电视购物广告,广告对产品功能可能有吹嘘夸大之嫌,消费者应事先了解选购商品的基本信息,不能盲目听信广告选购商品。
在购物时应优先考虑在当地有门店、售后服务网点的经销商,不要被低价、折扣、断货等诱惑所蒙蔽,拒绝冲动消费。
收到货到付款的快递要及时验货,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再签字付款,验货后发现货物毁损或存在货不对版等问题,可拒绝付款或及时联系经销商要求退货。
购物时提高维权意识,应注意保留电子合同、发票、快递单、电视购物广告截屏等证据,不要轻易向卖家泄露个人详细资料,出现消费纠纷或者遇到欺诈时,及时向消保委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来源:象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