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云端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消费纠纷,为远在千里之外的张先生减少了不少麻烦。这也是象山县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调解消费纠纷的首个案例。
暑假期间,张先生的女儿小梅和她的好朋友小莉来张先生工作的象山小住。当两个女孩浏览到抖音上众多的古风照时,不免心动,于是主动找到象山某摄影店要求拍摄同款闺蜜照,并由小梅当场支付了2588元的套餐费用。
本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张先生说:“我女儿暑假才刚满15周岁,她的朋友也只有14周岁,两个孩子偷瞒着家里人拿着钱要去拍闺蜜照,我们根本不知情。”
原来,小梅和小莉都还是未成年人,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与该摄影店敲定了套餐,直到最近小梅向小莉讨要1294元费用时,整件事情才被家长知晓。张先生觉得照片也还未拍摄,摄影店没有损失,应该将这笔费用全额退款,而摄影店也有自己的难处。摄影店长说:“我们为了小梅这一单生意,还专门采购了价值750元的头饰和服装,这笔钱应该扣除。”
双方就退款金额产生分歧,无法协商一致,于是张先生拨打了12315寻求帮助。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分别向双方了解情况,准备组织双方当面调解。这时,张先生却犯了难。
原来,张先生本是湖北人,不久前已回老家工作,如果请假来象山的话,仅车程费就要近千元,非常不便。了解到张先生身居异地这一情况,工作人员决定通过“浙江省消费维权在线调解室”进行“云调解”。
工作人员指出,小梅和小莉作为未成年人在店内消费时,摄影店未判断消费者年龄和智力是否与其购买能力相适应,而父母作为监护人,也要多关注孩子的消费行为,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张先生弥补摄影店采购配饰的损失,最终摄影店退还2088元套餐费用。工作人员在线拟定调解协议,让张先生直接通过电脑在调解协议上予以签字确认。
据悉,为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全省各市、县消保委扎实开展“浙江市场在线”在线调解功能全面推广使用工作。如调解双方无法统一时间进行现场调解,可以向消保委提出在线调解要求,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省消费维权在线调解室”进行远程调解。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应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在销售商品时要谨慎辨别消费者是否具有消费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家长也应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责任,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来源:象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