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某消费者的求助,称某培训中心承诺帮其快速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但其屡考屡败,心灰意冷之下要求退款,但商家百般刁难,无奈之下只能寄希望于政府部门维护其权益。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培训中心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检查,该培训中心实为个人开设的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咨询服务部,其在门头、户外LED显示屏上制作、发布了含有“驾驶证理论考试包通过”的内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还发现了两款用于业务推广的名片,名片上均印有“驾驶证理论考试包通过”的字样。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其存在提供服务未明码标价、登记的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等违法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培训服务部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改正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限期办理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