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因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梁溪区祥康食品经营部被罚款35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梁溪区祥康食品经营部 | 92320213MA23U32R91 | 锡市监处罚〔2021〕ZD24号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江苏省广告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罚款 | 罚款3500元 | 2021/10/18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