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4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怀远县启瑞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怀市监催告字〔2021〕9号
怀远县启瑞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5月27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怀市监罚字〔2021〕72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壹万零玖佰元整(¥10900.00),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因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我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