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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无健康证明、计量器具未检定……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停产整改

2021-10-15 16:21: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1年第2期)显示,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管理存在质量安全风险被停产整改。

通报显示,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姿化妆品公司”)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员工无健康证明等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批生产记录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洗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车间地板破损等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计量器具未检定等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产品生产无批生产指令,半成品标识内容不全等问题。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跟进处理,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且改变生产许可条件的,已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鑫姿化妆品公司此前还多次曝出生产不合格化妆品,且有的产品存在致癌风险。

2021年4月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期)显示,标示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姿染发膏(棕色)(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2020101101)被查出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

2021年3月1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2期)显示,标示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鑫姿染发膏抽检不合格,涉及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苯二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对苯二胺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鑫姿化妆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万元。违法事实:违反《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配方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化妆品标签标注的成分与产品的实际配方不一致。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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