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绥化市雪国食品加工公司食品再曝不合格 今年违反食品安全法累计被罚18万

2021-10-15 16:31: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43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油、餐饮食品7类食品6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绥化市雪国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果肉奶糕(雪糕)上了质量“黑榜”。

雪糕中大肠菌群超标

公告显示,标称绥化市雪国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苏州雨润发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营的大果肉奶糕(雪糕)(规格型号:90克/袋,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2021032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被抽样单位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大街56号。

据了解,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及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对冷冻饮品中的大肠菌群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2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今年多次违反食品安全法累计被罚18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现,绥化市雪国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今年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企查查,绥北市场监处字{2021}第143号和绥北市场监处字{2021}第144号分别显示,该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13)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处罚结果分别为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0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

此外,绥北市监处字﹝2021﹞27号显示,2021年1月27日,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朝旭分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提取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9日委托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伊春市翠峦区新鑫亿家超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的香蕉口味脆皮(雪糕)”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ZOSSQP8H85655823)显示,标称绥化市雪国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蕉口味脆皮(雪糕)(商标:新群乐+图形商标,规格型号:60克/袋,生产日期:2020-04-2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4月7日。

公开资料显示,绥化市雪国食品加工有限公司2002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75.3万元,法定代表人牛薇媛,经营范围包括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冰棍、雪泥、甜味冰)制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肃南:“金秋胡杨”惹人醉

  • 这个火爆全网的“便宜”能不能放心捡 ...

  •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质量月 ...

  • 甘肃武威市:宣传质量知识 现场答疑 ...

  • 没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一定更安全吗?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