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3日,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8-3)。涉及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1)121号 |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500228451827672B | 严代卫 | 经查明,至2021年5月21日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真空采血管(肝素钠管)(生产批号是2005-01,有效期为20210430)277支,一次性无菌注射器有(批180419失20210418)164支,一次性使用鼻氧管(生产批号是2005-01,有效期为20210430)141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批号170109失效200108)190支,共计货值金额481.13元,无违法所得。 | 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 2021年7月29日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将罚没款上缴重庆市梁平区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