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罚款11.3453万元 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乐坊每日隆韩品生活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

2021-07-29 15:23: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涉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乐坊每日隆韩品生活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案。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乐坊每日隆韩品生活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案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对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乐坊每日隆韩品生活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货架上陈列的80件常温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冰箱内323件冷藏冷冻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和合法来源证明,其中18件肉类制品未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经查,当事人存在进口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肉类制品未经检验检疫、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八)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6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1.3453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以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口食品超市等为重点,严厉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符合食品追溯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来源不明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流入市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在 ...

  • 心连心集团捐赠价值1000万元化肥 ...

  • 东京奥运会上的“中国制造”

  • 台风“烟花”过后,浙江宁波舟山港金 ...

  • 河北省唐山市积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