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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法思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案

2021-05-11 15:16:53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关于法思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案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20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法思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00040067248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MiguelPedrozaBermudez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3.500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04-25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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