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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监局发布对湖北省咸丰县家家健医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2021-03-04 16:30: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4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湖北省咸丰县家家健医药有限公司。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鄂药监恩施药罚〔20211

销售劣药案

湖北省咸丰县家家健医药有限公司

张建军

914228266980044676

湖北省咸丰县家家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独活(批号:190501,生产单位: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经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为不合格药品(编号:Y20200073,检验单位: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复检报告书编号:20202632,检验单位: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四次购进共计货值金额6202.75元,从下游客户中召回1.345kg,销售所得6119.3元。

湖北省咸丰县家家健医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因该公司无主观过错,能够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管理,能够提供合法的药品来源,积极配合调查,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三条,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 没收召回的独活;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21年3月2日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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