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3日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获悉,2020年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消费维权调解典型案例公布,涉及宣城宁国市市场监管局调处家用电器“保价”纠纷案。
2020年11月5日,消费者肖女士向宁国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其于2019年在宁国市某商场预付了一套电器价款,当时促销人员保证,先付款后提货,电器价格承诺全部是“保价”的。2020年,肖女士去商场提货时,发现同款电器价格下降了很多,肖女士立即找到商家,要求补贴差价。商场认为肖女士购买的是电器套餐,当时在最低价上又给了一定的折扣,且支付时间到提货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不同意补差价。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肖女士所购套餐中的部分电器,商场仍在销售,价格比肖女士当初购买价格相差最高达1500元,还有一部分电器因各种原因下架,由于双方对“保价”定义、“保价”时效、差价标准等关键事项,看法相差甚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参照现在网络平台上正品店(旗舰店)销售价格,补偿肖女士差价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