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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市场监管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3-05-16 11:31: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内蒙古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执法监管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全面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依法纠正、查处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东乌珠穆沁旗刘师傅川味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

2023年4月24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乌珠穆沁旗刘师傅川味居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向当事人发放制止餐饮浪费宣传画,当事人已在其店内的墙壁上粘贴反餐饮浪费宣传画,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东乌旗徐记砂锅骨头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未张贴或摆放反餐饮浪费提示

2023年4月24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乌旗徐记砂锅骨头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未张贴或摆放反餐饮浪费提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向当事人发放制止餐饮浪费宣传画,当事人已在其就餐场所的墙壁上粘贴反餐饮浪费宣传画,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苏尼特右旗汉之庭酒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店内未摆放禁止浪费宣传标语

2023年4月20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汉之庭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汉之庭酒店进行回头检查,当事人已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

正镶白旗家门口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2023年4月20日,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正镶白旗家门口小吃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正镶白旗家门口小吃店进行回头检查,当事人已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正镶白旗东敏牛窝骨手擀面城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2023年4月20日,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正镶白旗东敏牛窝骨手擀面城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正镶白旗东敏牛窝骨手擀面城进行回头检查,当事人已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来源: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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