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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3月第1期)

2023-03-15 17:13: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3月第1期)。

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3月第1期)

2023年3月1日至3月14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9处,现通报如下:

1.北京相记餐饮有限公司(重庆小面)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公示信息更新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田木蔬香蔬果有限公司(榴芒鲜生)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市增盛魁小吃店(增盛魁)

存在加工操作区域堆放杂物,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世宝饭店(世宝饭店)

存在加工操作区域堆放杂物,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中腾鑫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老红桥美食城)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金玉华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铜锅涮肉)

存在台账记录不完整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海忠便民餐馆(海忠便民餐馆)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六铺炕简约小吃店(精品沙县)

存在未配备食品安全员、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等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9.北京永定门都一处餐饮有限公司(都一处)

存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域环境卫生不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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