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责令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改正,处30万元罚款。
同时,徐戎时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个险营销总监期间,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徐戎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