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消毒产品的企业标准公示前还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吗?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1-12-08 10:03:36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消毒产品的企业标准公示前还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吗”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回复。

image.png

问:

现阶段,消毒产品的企业标准公示前还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吗?

总局回复:

您好!根据《标准化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在标准制定时设置专家评审环节。此外,消毒产品还应符合主管部门(卫健委)对消毒产品备案的相关要求,自我声明公开不能替代主管部门对于产品的备案要求。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武宁县石渡乡:严把生猪检疫关卡 确 ...

  • 养殖山羊敲开“致富门”

  • 贵州·人物 | 杨镜泽:自强不息, ...

  • 日照泰森食品:高标准强管控下的食品 ...

  • 初冬绚丽明湖秀!济南大明湖进入“多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