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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临漳平原禾丰食品鸡肉被检出禁用兽药

2021-03-04 17:32: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3月3日发布了《关于4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其中,河北临漳县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禾丰食品)生产的鲜大胸(鸡肉)抽检不合格。

通告显示,安阳县安丰乡家乐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临漳县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鲜大胸(鸡肉),氯霉素检出值为0.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据了解,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肉制品中检出氯霉素主要可能是由于畜禽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疫病的发生,使用氯霉素导致畜禽肉中氯霉素残留。长期大量食用氯霉素残留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资料显示,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日,注册资本1.47亿元。法定代表人高安军。经营范围包含:肉鸡、肉鸭屠宰、速冻食品、速冻肉制品加工、包装、冷藏、销售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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