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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批准发布的《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9项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3-08-09 14:22:13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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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批准发布的《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9项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9项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3年8月22日。

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sdbzh@shandong.c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

1.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oc

1.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_编制说明.docx

2.重金属污染底泥原位修复指南.doc

2.重金属污染底泥原位修复指南_编制说明.docx

3.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3.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_编制说明.doc

4.导轨式胶轮系统设计要求.doc

4.导轨式胶轮系统设计要求_编制说明.doc

5.波纹钢管涵洞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oc

5.波纹钢管涵洞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_编制说明.docx

6.水文设施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范.doc

6.水文设施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范_编制说明.docx

7.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入院离院服务规范.doc

7.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入院离院服务规范_编制说明.doc

8.公共数据 数据治理规范 第1部分:数据归集.doc

8.公共数据 数据治理规范 第1部分:数据归集_编制说明.pdf

9.公共数据 数据治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返还.doc

9.公共数据 数据治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返还_编制说明.pdf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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