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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管小知识 | 什么是捏造涨价信息

2023-03-02 12:38:25 文山市场监管

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云南省文山州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涉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稳价格、强监管工作,全力守好疫情防控民生底线。

关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第六条将该条细化为三种具体行为。

其中第一种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

(1)虚构购进成本的;

(2)虚构本地区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的;

(3)虚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的;

(4)虚构可能推高涉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捏造”必定包含有一定程度的对外公开行为,虽然对外公开的范围往往达不到广泛散布的程度,但是根据其具体行为也会被看作和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比如,社区内一家小药店在店内张贴了一张属于捏造的涨价信息的小纸条,就是一种捏造涨价信息的违法行为。

影响价格预期的因素很多,只要经营者虚构了与供应紧张、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有密切关联的信息,可能推高价格预期进而推高商品价格的,都可以被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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