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用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结合发展实际,扬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
到2025年:
实现标准化工作向经济社会全域拓展延伸,政府与市场并驾齐驱的标准供给格局逐步形成,“扬州标准”的国际化程度明显增强,标准化整体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得到更大发挥。
主要发展指标:新发布市级以上地方标准80项以上,新增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30项以上、企业标准6000项以上,新增参与制定国际标准4项以上、国家或行业标准100项以上,新建标准样品实验室(或标准验证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个以上,新增国际、全国和省级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3个以上,新培育企业标准总监300名以上、标准总监试点企业20家以上。
到2035年:
适应扬州经济社会需求的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扬州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全市标准化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意见》充分结合扬州实际,对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作出总体设计,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科学设定目标,体现先进性
从全国看,工作目标符合国家要求;从全省看,主要量化指标的设定领先或持平周边水平,增加了市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监试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等个性指标。
二、服务名城建设,体现引领性
突出标准化引领支撑产业科创名城、生态宜居名城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重要作用,重点围绕该市323+1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建立健全产业链相关标准体系,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
三、支撑社会治理,体现基础性
明确开展乡村振兴标准化、城市标准化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以标准引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四、深化改革创新,体现示范性
探索推行实施企业标准总监制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率先探索国际城市间标准化合作机制以及长三角历史文化名城区域标准化合作制度,统一推进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意见》还明确了下一步该市需要加快制定或完善的重点领域标准,提高了内容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意见》从服务产业科创名城高质量发展、助力生态宜居名城高品质建设、支撑文化旅游名城高水平打造、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升标准化开放合作水平、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七方面明确了31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
一、服务产业科创名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开展,二是推动标准化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三是支持高校科研机构标准化工作,四是加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建设,五是提升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标准化水平,六是推动现代服务业标准提质增效,七是提升供应链标准化水平。
二、助力生态宜居名城高品质建设
一是加快贯彻实施“双碳”标准,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化建设,三是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标准化,四是强化绿色生产和消费标准引领。
三、支撑文化旅游名城高水平打造
一是深化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二是加快构建文体服务标准体系,三是提升文化旅游名城国际影响力。
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
一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标准化,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化,三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四是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五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六是推进社会治理标准化。
五、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一是探索标准制度创新,二是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三是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四是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
六、提升标准化开放合作水平
一是协同推进区域标准化共建共享,二是主动服务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合作。
七、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一是增强标准化服务发展能力,二是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三是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四是营造标准化浓厚社会氛围。(茆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