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的警示

2022-04-15 13:54: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秦海峰)为进一步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商品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现对全省生产经营者提出如下警示。

一、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山西省有关防疫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经营。

二、要加强冷链食品管理。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票据不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冷链食品,严禁采购、加工、使用和销售未经山西省总仓管理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所有检测合格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必须张贴追溯二维码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要规范餐饮安全操作。坚决禁止使用腐败变质、掺杂掺假、超过保质期食材加工制作食品。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确保线上线下经营的食品同标同质,不得利用盲盒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久存滞销的食品,外卖配送箱要保持清洁并进行消毒,倡导使用“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服务。

四、要从严规范价格行为。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自律。线上订购经营者、组织者要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保证套餐商品质价相符,合理确定配送、代买等服务性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搭售商品,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和算法、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施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要严格规范竞争行为。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信息,不得对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缺斤少两。涉及临期商品销售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

六、要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依法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查监控,及时优化系统及规则,加强合规宣传,严防平台内经营者实施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七、要确保民生商品质量。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相关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侵权商品,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防疫用品,严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相关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等,及时发现违法线索,综合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农村 ...

  • 浙江省湖州市道场乡城南工业园区各企 ...

  • 记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个人、 ...

  • 各地农民抢抓农时进行春耕春管

  • 中国机器人“服务员”成为比利时餐厅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