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造“放心消费在南京”品牌效应,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单位、行业的参创热情,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南京特色的区域、街区,选树一批放心消费创建行业标杆企业,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升级,2022年度南京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与复核工作正式开始。以下为申报与复核说明,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积极申报或参与复核!
一、申报
(一)申报类别
市级先进、示范单位主要包括四类;一是示范企业(单位);二是示范行业;三是示范区域(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村);四是示范街区。
(二)适用标准
必须符合《南京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所列的各项条件和标准。(详见企业、行业、街区快戳,这个《办法》跟你们有关!)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参创主体根据创建活动要求,依据申报条件向住所所在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自主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2.推荐申报:市级成员单位、行业组织依据申报条件向市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其主管行业示范单位。(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组织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书(含主体概况,创建情况及承诺等内容)。
4.市区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其他荣誉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5.2021年度的企业财务利润表。
二、复核
(一)复核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复核范围
全市范围内2018年度以前所有获得南京市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荣誉的企业(含诚信品牌企业)、行业(含行业组织)、区域(含乡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示范街区、品牌消费集聚区示范单位。
(三)复核依据
依据《南京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重点对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获得南京市市级荣誉的单位在巩固发展创建成果、深化落实创建标准和近几年来是否发生有悖创建荣誉、停业、符合撤销情形等相关内容实施复核检查。
(四)结果应用
复核结果将作为对复核单位作出继续予以认定、落实整改再予认定或建议取消荣誉决定的依据。
(宁海 刘晓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