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安徽阜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阜发(2018)29号)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以更大力度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增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9)28号),颍上县市场监管局认真部署开展2021-2022年度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
一、奖项设置。市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1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3个、提名奖每次不超过6个,可以少额或空缺。
二、申报对象。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三、申报条件。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四、申报程序四。(一)申报: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5月12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二)推荐: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8日前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通讯员 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