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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生猪屠宰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2022-01-11 09:38: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春节来临之际,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价格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1.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生猪屠宰服务,依法诚信经营。

2.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示。

3.经营者应在屠宰场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

4.经营者不得收取未公示的屠宰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5.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本告诫函自发布之日起,各生猪屠宰经营者应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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