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推行“两项制度”经营单位名单

2022-01-10 14:43: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的“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以及大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要求,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解决线下购物退货难问题,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满意度,积极推行集贸市场赔偿先付制度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

1641792977(1).png

按照《推行集贸市场赔偿先付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先行调研、广泛宣传、针对性动员、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跟踪指导、市局实地验收及统一发放标识(制度规范)等程序扎实推进。“两项制度”的推行,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促进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共推广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集贸市场35家 ,试点建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经营单位9家。

大连市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经营单位名单:

1641792999(1).png

大连市建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单位名单:

1641793015(1).png

(杨悦)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州省锦屏县以鹅养殖、鹅销售及鹅产 ...

  • ​浙江省湖州市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

  • 带你认识漫透射视觉密度基准装置

  • 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对儿童玩具开 ...

  • 95%的“秃头小宝贝”都能治,还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