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督促粮食销售者履行法定义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粮食销售环节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462号)要求,近日,安徽省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销售环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排查。
一、排查时间安排。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排查重点:(一)重点对象。粮食销售者,重点是销售大米和小麦粉的粮食经营者。(二)重点问题。销售的成品粮是否索取合格证明(大米中镉、小麦粉中呕吐毒素)。(三)重点场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粮食经营门店等。(四)重点任务。对粮食销售环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排查。
通过专项排查工作,对于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以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粮食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止问题粮食流入市场,保护粮食安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解辉 林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