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积极响应省、市“禁限塑”政策,加快推进安徽省砀山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宿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将对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用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商品零售场所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到2022年底,砀山县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砀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同时倡导广大市民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袋,抵制过度包装。(王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