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障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要求,紧盯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和信息公示率,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确保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问题多发重点项目检验全覆盖,让各辖区群众吃得更加安全、健康。
强化目标导向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随机抽样、公开抽检结果”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范七台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问题,倒逼种养殖户加强食用农产品的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确定抽检批次
共抽检870 批次,市本级 550批次,勃利县320批次。
细化抽检品类
畜禽肉(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水产品(海水产品、淡水产品、贝类等)、蔬菜(豆芽、韭菜、芹菜、菠菜、白菜、辣椒、茄子、豇豆等)、水果(桃、香蕉、橙、柑橘、草莓等)、鲜蛋(鸡蛋、其他禽蛋)、生干坚果与籽类等5大类。
明确抽样场所
市级局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中小型超市以及当地“小经营”等场所进行抽检。县级局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小型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进行抽检,避免重复抽检。
均衡推进抽样
一是全年均衡开展,根据当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场所数量、消费量和季节性特点按季度确定抽样频次和品类;二是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重点对批发市场进行抽样,第三季度重点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中小型超市、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小型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进行抽样;三是均衡抽样,每季度任务完成量不得少于全年任务的1/4,每月份任务完成量不得少于全年任务的1/10,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抽样任务及数据录入工作。
遵照检验程序
承检机构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全部样品的抽样和检验,报送检验结果及数据。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报告。
依法核查处置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要达到100%的目标,核查处置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在时限内送达不合格报告,同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程序,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对检验结论表明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及时公布信息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制度(试行)》(黑食药监应急〔2015〕324 号),抽检结果信息、风险控制信息及核查处置信息按照规定做到应公布的尽公布。(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