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7月30日上午,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东河区3家企业代表颁发了由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内蒙古市场发展促进会授予的“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荣誉称号。
为全面促进消费升级,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推荐办法,经过企业材料申报筛选、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实地审查、公示等环节,向自治区推荐包头市利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老海岱”牌大蒜、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鹿”牌葵花籽油和包头市宏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由小子”牌葵花籽油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经过评选,这三款产品均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在授牌仪式上,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表示,这份荣誉代表的是社会和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来之不易,该公司会更加充分发挥“放心消费”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诚信经营,生产出更多消费者信赖的优质产品,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讯员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