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对企业标准名称是否可以自己定给予回复。
企业标准名称
问:
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的时候,名称是否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要按照国家标准分类进行确定?如白酒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中,按照香型分类,分为浓香型、酱香型、兼香型等,在兼香下有一个分类,分为浓酱兼香型和其他兼香型,我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名称为醇厚型白酒(兼香型),这个标准名称是否可以使用?
答:您好!针对问题1和问题2:根据《标准化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此外,企业对产品的命名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针对问题3: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标准有关问题,请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时间: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