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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对零售药店监管

2022-04-07 14:03:00 中国质量报

发挥“哨点”作用 筑牢防控屏障

河南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对零售药店监管

本报讯 (陈建庄 记者 孙中杰)“您好,请您配合测温,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卡。”近日,记者在河南济源北海大道一家药店门口看到,该药店已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张贴进口货物疫情防控明白卡、营业场所消杀登记表等,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场所码”、行程卡。

药店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窗口,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

在该区各家药店,医用口罩、酒精、消毒凝胶等防疫物品品牌多样,供应充足。在抗病毒、抗生素药品柜台前,关于购买抗生素类药品的温馨提示张贴在醒目位置。一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示范区疫情防控规定,我们已下架退热类、止咳类、感冒药3类停售药品,就地封存。同时,严格执行购药实名制度,对购买抗生素、抗菌素类药品的顾客,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等信息。”

据了解,目前,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已向320余家药店发放药店员工体温检查登记表、营业场所消杀登记表,并签订《济源示范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承诺书》,要求药店每名员工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监测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该局要求药店每日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杀并登记,保持环境卫生;严格按照“济源示范区药店疫情防控流程图”提示,要求进店顾客做到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发现发热病人或扫码异常者立即通知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并将发热病人信息和接诊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此外,该局还要求药店内所售药品做到明码标价,积极组织防疫物资货源,稳定价格,不作虚假宣传、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

《中国质量报》【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在行动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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