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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2021-10-14 11:15:3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孙 渊 王 兴)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特殊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议,进一步推动全市特殊食品经营者自我声明认定诚信店工作。

会议针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培训。会议明确,2021年保健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将进一步完善以自我声明为主要方式的企业诚信建设、诚信店认定工作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进全市特殊食品企业诚信经营。

会议针对2021年保健食品企业诚信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要规范经营,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诚信经营的需要、规范化管理的需要;监管部门要严格管理,达到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履职尽责的要求;要通过“自我声明,自我负责”“我承诺,你监督;我失信,受惩戒”的诚信建设主旋律,营造经营者、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监管部门、企业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市所有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都参与到公开承诺工作中来。

同时,锦州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特殊食品时要查看经营者是否主动公示诚信经营承诺书,通过扫描“诚信码”对在售的特殊食品相关信息进行即时查询。消费者如发现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可随时通过企业“诚信码”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和举报。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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