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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用虚假房源牟利行为要严查严惩

2021-08-16 10:03:44 中国质量报

□ 胡立彪

日前,央视曝光一些租房平台利用虚假房源信息牟利乱象,引起广泛关注。有业内人士表示,房屋租赁中介、平台用虚假房源信息忽悠看房客,这事已经存在多年,差不多成为行业潜规则,害人不浅,早该整治了。

平台显示房源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房源图片模糊或修图夸张、已售或已租房源故意不下架以其做幌子吸引看房客……这是以虚假房源信息忽悠人的惯用套路。贝壳研究院不久前发布的《2021年毕业季居住洞察报告》显示,48.84%的受访者称“虚假房源信息”是最大痛点。这一结果与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于2019年发布的一份关于互联网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认知及满意度调查结果高度吻合:在对互联网房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表示不满意的消费者中,近一半都曾遭遇虚假房产信息。

房产中介和相关平台为什么喜欢玩虚假房源这样的猫腻?业内人士指出,房屋租赁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介机构围绕房源展开争夺战是家常便饭。中介机构的业务员为了抢到好房源,会在小区门口长期蹲守,一旦发现有房主租售房屋,立刻跟进,通过许诺价格、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将房源抢到手,挂在自家平台。但房源上了自家平台,在成交之前也有被其他中介机构“撬走”从而导致被“飞单”的情况,因此,该中介会对上架房源信息做手脚,让它们“看上去更具吸引力”。

为了争抢客源及吸引流量,一些房产中介及相关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消费者,淆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这种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进行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根据我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执法机关可对这种行为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另外,我国《电子商务法》也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商品信息要符合事实,不得以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规定要受到相应处罚。

尽管我国并不缺少规制利用虚假房源牟利的法律法规,但现实中因实施这种违法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并不多。去年5月,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信用)信息平台上线,但在该平台上查不到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而受到惩罚的案例。去年8月,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22起房地产经纪企业受行政处罚案件,其中也未有涉及虚假房源问题的案例。我国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情况。

房屋租赁市场存在利用虚假房源牟利乱象,已经成为影响民生福祉的一个痛点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治理。恶性竞争是导致这一乱象的根本原因,因此,要治乱,须从建立良性竞争的市场机制入手。要借助信息平台实现房源信息集中化、透明化,形成良好的行业理念和规则;出台房源上市备案政策,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及网络平台信息上传审核管理,实现同房源同信息。同时,房地产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机构和个人准入资格监管,联合执法检查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执业情况,并建立举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当然,一切法律规范、政策制度要收到实效,关键要看执行。对于利用虚假房源牟利行为依法严查严惩,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形成以儆效尤的社会效果,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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