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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公布

2021-07-08 11:12:47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惜纯)7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这22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详情见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质量报微信、中国质量新闻网)

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名单:

1.惠迪天津与一汽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2.惠迪天津与华夏出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3.小桔智能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

4.惠迪天津与特来电设立合营企业案

5.小桔新能源与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设立合营企业案

6.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

(浙江滴时)

7.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

(杭州滴时)

8.北京车胜与时空电动车设立合营企业案

9.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股权案

10.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11.阿里网络收购纽仕兰股权案

12.阿里网络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

13.阿里创投收购五矿电商股权案

14.阿里创投与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案

15.腾讯收购58同城股权案

16.腾讯收购小红书股权案

17.腾讯收购搜狗股权案

18.腾讯收购猎豹移动股权案

19.腾讯收购蘑菇街股权案

20.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21.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

22.北京三快收购奥琦玮股权案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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